张某与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买某小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张某向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房屋一套,房屋总价为元,总房价是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签订合同后,上海某置业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变更当征得张某的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某置业公司未征得张某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张某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某置业公司未征得张某同意变更小区平面布局,张某有权要求某置业公司恢复,如不恢复,某置业公司向张某支付总房价的1%的违约金,合同图示载明:小区呈南北走向,东侧紧邻马路,小区楼号由1至18号按顺序排列,3号楼与6号楼临近小区中心广场,
7号楼与8号楼之间为小区主要出入口,正对该应日西题为小区中心广场,小区东西居中有一条横贯小区南北的通道,北确为小区主要车行出入口,地下车库入口在16号与17号楼之间西侧;9号楼与17号整南侧有一小区道路,东出A马路;小区绿化率52%,有空中水瀑、网球场、高尔夫果岭推杆,容积率1.74。合同补充条款载明,9号楼南面的二期楼房与9号楼之间距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指标及冬至日1楼光照不少于1小时,不低于变电站与9号楼之间的距离,高度不超过12层楼高(层高2.8米),间距不少于30米。合同对其他事项也作了相应规定。
并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在售楼处摆放的售楼书载明:该小区为占地1.5公顷的带状花园,树木、鲜花、玻璃、钢与硬木、花岗岩与大理石在当代国际化住宅理念的引导下,把阳光、水、运动与休闲完全结合,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带状生态运动景观,构成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普通住宅的当代新型社区。优美弧状的南北中心线贯穿全区,在弧线的一侧是连绵相接、绿意盎然的五大运动区,另一侧则是架空三米、横贯米的空中水瀑与小区森林带构成壮丽的立体景观。该小区住宅区硬件水准均采用国际化现代住宅标准,规划绿化率高达52%,容积率仅为1.74,是现代环保社区的典范作品;网球场、高尔夫果岭推杆、儿童广场、森林健康步道、家庭野餐草坪、戏水池、雕塑漫步广场、休闲园林、风雨健身区等。
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将小区称为“新鱼骨式均衡生命社区”,总规划面积14万平方米,一期住宅面积39,平方米,小区会所分三个层面,三种生活主题:交往、游戏、健身,详尽布局由业主会议定策。售楼书图示:小区东邻A马路,南接B马路;小区共有21幢楼房,由北向南一次分东西两侧排列;东西向中间有一条贯通小区南北的通道,通道北端为小区主要车行出入口,通道东侧房屋由北向南一次为1号、3号、会所、5号、6号、电讯楼、7号、8号、9号、10号;邻近A马路一侧7号与8号楼中间为主要人行入口;小区北面中部分别为12号楼、2号楼、4号楼,12号楼之前设有儿童游戏园,4号楼前设有高尔夫亭、高尔夫练习场,正对小区主要人行入口西侧设有音乐雕塑柱廊、假日广场,17号楼东侧设有地下车库出口,小区南端由东向西依次为11号、20号、21号楼被告图示对空中水瀑进行了展示,设有多个开放式草坪。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某置业公司付清了房款,某置业公司向张某交付了房屋。
张某发现某置业公司建造的小区三期,布局明显与原有规划及售房合同,售楼书有所差别,主要为:原来的纯住宅小区变成了住宅和商务混用,一条公路将小区分成两半,按照原来规划小区中心位置的张某所购房产属于绿化景观房,现在不但无景观,为临街房,小区内原来规划的活动场也不见踪影,故张某将某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某置业公司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37元
要确定张某的诉请是否成立,首先我们来分析以下问题
(一)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售楼书是否应被视为合同内容
提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话用法律若干向题的解得(法释(]7号)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意制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端具体系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此案件中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自一期住宅对外发售起至二期住宅发售完毕期间,其一直通过在其售楼处摆放散发的售楼书,对楼盘项目规划范围、小区设施、使用功能环境质量等进行了说明,并作了允诺。上述说明、允诺,如绿化率、会所、高尔夫亭、高尔夫练习场、儿童游戏园、假日广场、空中水瀑等,具体位置明确,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甚至于以图示的方式对空中水瀑进行了说明。上述说明和允诺均在小区规划范围内,且具体、明确,上述因素综合起来,对合同的签订和房价确有重大影响,虽未载入合同,也应作为合同内容。
(二)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是否改变了双方对小区平面布局的约定
售楼书如前述应被认定为合同内容,售楼书所载小区平面图对小区总图平面布局作了清楚的标示,与一期房屋预售合同附件四小区平面图及一期规划图基本一致,故该图即应为双方对整个小区平面所作约定,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三期规划、三期建造为由,认为没有改变双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没有依据。根据《民法典》第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因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没有完全兑现其在售楼书中所作的承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三期“新”规划已经政府部门审批,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是否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将三期规划图纸报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也在小区门口张贴告示,虽不违反行政法规的有关要求,但从合同相对性原理出发,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应在其对小区平面布局变更符合法定审批程序的同时,还应向张某履行基本的告知和征得同意的义务,未征得同意而单方改变平面布局的,仍然构成违约,故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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