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4-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路沿线(后煤厂区域)环境景观(绿化等)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西港产业园分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西港产业园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滨路沿线(后煤场)环境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旨在打造海滨路沿线特色景观节点,将荒废场地提升为景观空间,并结合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实用性设计,对道路桥体等雨水排水进行海绵引流及疏散缓排,从而达到景观与功能性相结合。项目包括精品绿化设计区域栽植乔木、精品绿化组团多处,面积约㎡。简单处理绿化区域,清理硬化上建筑垃圾等,非硬化区域播撒野花组合或草籽进行该区域绿化覆盖,面积约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养护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工期:日历天。(4)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绿化养护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中应附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4-:00:00至-04-: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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