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贤山公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信南发改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贤山森林生态保护中心。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总面积公顷,项目规划建设南、北、西主次入口3个,停车场3个(总面积m),登山步道m,公厕5个,园区铺装面积m,园区绿化面积m,土方面积m,以及其他景观休闲、民宿餐饮、游乐康体、研学、教育科普等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及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质量要求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
一标段: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1.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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