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漯河市豫资政融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招标。该项目工程概算投资约15.76亿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该项目位于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端服务区范围内,招标规模包括道路、公园、学校、高压电力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
城镇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已由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48-03-;--83-03-;--48-03-;--48-03-;--48-03-;--48-03-;--48-03-;--48-03-;--48-03-;--48-03-;--48-03-;--48-03-;--78-03-;--78-03-;--48-03-;--48-03-;--48-03-;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漯河市豫资政融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俭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编号:E411076020
建设地点:位于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端服务区范围内。
招标规模:包括道路、公园、学校、高压电力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
计划开工工期:年08月至年1月,具体开工日期依据招标人通知。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总投资:工程概算投资约15.76亿元。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招标人认可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体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即可。
资质等级要求:
勘测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要求:
勘察及设计业绩要求: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和一项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合同和一项总投资不少于2亿元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合同。
施工业绩要求: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和一项总投资不少于3亿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合同和一项总投资不少于2亿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注:以上要求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勘察及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同一专业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则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于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年7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8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8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漯河市)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豫资政融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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