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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保护绿地范围划定下月起重庆市永久

来源:园林绿化 时间: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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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游新闻」

上游新闻记者朱婷图文

《重庆市永久保护绿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做好我市永久保护绿地管理工作,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内容,宣传和贯彻实施好《办法》,市城市管理局举行了《重庆市永久保护绿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获悉,《办法》明确了永久保护绿地的确定范围。

据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永久保护绿地管理办法》共13条,主要围绕永久保护绿地的管理部门和职责、确定范围、申报流程、名录管理、标识设置、禁止行为、管护制度、用地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永久保护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符合城乡规划,生态功能、服务功能突出,具有长期保护价值的绿地。与一般公园绿地相比,永久保护绿地有更严格的保护措施,非特殊原因(主要是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非经严格程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不得占用和变更永久保护绿地用地性质。

《办法》明确要求城市生态公园、市直管公园、历史名园应当确认为永久保护绿地。

《办法》规定,我市永久保护绿地实行名录管理,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包括永久保护绿地名称、所属行政区域、规划用地性质、绿地类别、四至边界图、面积、确认时间、养护管理责任单位、投诉举报电话等基础信息建立档案,完善管理信息,并定期更新。

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永久保护绿地的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因此本《办法》规定,永久保护绿地经确认公布后,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永久保护绿地的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格的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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