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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练遭毒蛇咬伤女子起诉公园管理处和园林绿

来源:园林绿化 时间: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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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早起锻炼时,不慎被毒蛇咬伤,住院二十余天。后因与公园管理处协商不成,于是将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女士起称,今年五月底,她在西山森林国家公园内晨练时,不幸被公园内的毒蛇咬伤。被咬后,王女士赶至公园管理处请求管理医院救治,管理处仅派医院,医院能否医治毒蛇咬伤的情况下,医院门口后就自行离开,自此不再过问。医院不能对毒蛇咬伤予以处理,迫于情况紧急,王女士自医院急诊进行救治,并于当日住院治疗,二十余日后方才出院。

王女士认为,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作为公园的管理方,对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承担管理责任。公园作为一个面向公众的公众场所,理应在危险地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然而管理处却并未履行相应职责,存在安全隐患。在她受伤与管理处进行沟通时,该处还一再推诿拒绝担责。被毒蛇咬伤导致小手指再也不能弯曲且今后的伤口将难以愈合,给今后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王女士认为,她受到的伤害是公园管理处没有尽到公园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作为该公园管理处的管理者,理应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王女士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北青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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