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节选)-
一、共性问题
从案例来看,大部分共性问题集中在:
1、把运、管、服、评四个体系或四种模式的工作,想当然地纳入指挥协调系统的考核体系(即原来数字城管部件、事件式的封闭考核体系)。
2、把“+1”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管执法想当然地纳入指挥协调的考核体系。
、以上两种想当然的模式,背后缺失了业务模式设计和制度体系设计的支撑环境。
二、应用体系设计1、模式问题
运管服平台中各模式存在区别。
(1)指挥协调模式
即数字城管模式。对象是各个处置机构,从发现问题、派遣问题、处置问题、监督结果到考核,完成7个环节的闭环。业务范围是道路红线以外+地表上市容市貌的环节,即部件、事件所覆盖的范围。
(2)安全监测模式
可将其比喻成一个开环旁站式的监测管理模式。监管对象包括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以及使用自来水、煤气的个人用户。
运行模式是把法人或者执行机构的一部分数据拿出来进行监测,并把这部分监测结果反馈给有权限的业务单位去执行,进行统计、派发,监测执行后果,站在这些主体旁边,监测其做得好不好,但并不对整个安全结果做考核。
()综合评价模式
是一个开环竞争的模式,它的对象比数字城管、安全监测宽泛很多,是将整个城市作为评价对象,使用一套指标,由第三方取得客观数据,根据客观数据进行排名,然后公布给各个城市,用这样一种方式去激励城市政府。
因此,运管服平台业务模式中,运、管、评这三个模式具有本质区别。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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