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黄冈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用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16号)要求,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组织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2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好,热爱园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常年在一线室外从事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作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年12月3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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