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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生态花园式建筑吗?
它将彻底改变
城市钢筋水泥林立的环境风貌
使城市变成森林
它可以满足人们居住生活的环境舒适
使人、建筑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
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系统
...
好消息!
咸宁即将开展“生态花园建筑”试点建设啦~
今日,记者从市自然和规划局获悉,为加快推进生态公园社区建设,改善和提升居住质量和人居环境,建成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现征求广大市民对“生态花园式建筑”实施意见。
01
关于“生态花园建筑”的界定
暂指利用突出建筑主体围护结构的阳台、平台、露台等空间建设垂直绿化、空中花园,以达到改善人居环境和丰富建筑外立面绿化景观的建筑物,是一种具有创新、符合人性需求的绿色环保建筑,属于传统建筑的更新换代产品。
网络图片
02
突出建筑生态花园空间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态花园空间必须突出建筑主体围护结构,突出宽度不宜小于3.0米,且至少两面(必须包含一个长面)以上对外通透开敞,开敞面只能设置维护设施,不能设置围护结构,绿化应占该空间外立面长度的3/4及以上,绿化水平投影面积应占该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60%及以上。
(二)绿化空间必须设置成固定式花池、树池,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6米,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成、同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前,绿化的乔木(树径不宜小于10厘米)和其他绿化植物必须种植到位,乔木和植物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宜紧靠外立面设置。
(三)生态花园空间高度不得低于两个自然层高度(不低于5.6米)。
03
注意
符合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生态花园空间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建筑面积。
符合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建筑物垂直绿化空间可按绿化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入项目绿地面积。
符合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相邻建筑间距以建筑主体围护结构之间的距离计算,但相邻建筑生态花园空间外边缘之间的最小间距要符合建筑防火间距要求。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销售合同条款中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封闭建筑物生态花园空间,不得擅自搭建亭台、木屋、玻璃房、钢构房等。
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小区内建筑生态花园空间违建行为巡查、劝导工作,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应及时依法处理。
购房人可以使用建筑物垂直生态绿化空间,但不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使用权登记面积以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室内使用空间的墙体、门、窗)围合面积为准。
本意见有关名词解释:
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室内使用空间的墙体、门、窗。
花园维护设施:是指为保障生态花园空间安全沿外沿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不含保持生态花园空间结构安全的承重柱)。
市民如对“生态花园建筑”的规划建设有意见和建议,欢迎在征集时间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征集时间:7月28日至8月5日
联系人:刘迪娉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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