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绿化怎么建?占用绿地怎么办?绿化建设没审批怎么罚?6月1日下午,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举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行业负责人和普通居民、律师、专家学者等23名代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希望将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建议纳入到修订稿中去。根据《条例》,今后建设单位未办理绿化方案审批,或面临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处罚,刻划树木或攀折花木,或面临50元以上元以下处罚。
提升城镇绿化品质,才能让市民共享绿色福利。《条例》决策发言人、市园林绿化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静介绍,《条例》于3年实施以来,为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昆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当时制定的一些指标、条款已不能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要求,所以需要通过对《条例》修订,科学合理制定绿地率指标、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处罚及赔偿标准等,才能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
在修订稿中,为促进城镇绿化事业发展,建设美丽昆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条例》中,除计划把每年的1月和6月定为植树月外,还对城镇绿化审批、建设、监管,绿地被占用、未办理绿化方案审批等提出了新要求。
重点内容
1.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40%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低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30%;红线宽度在40米—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
新建居住区不低于40%;居住区改扩建不低于原绿地率,低于25%的必须达到25%;居住区应当建设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不低于居住区总用地面积的10%。
商业、商务用地不低于25%。
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用地不低于40%;
中小学校、幼儿园不低于25%,大专院校不低于35%。
新建工业园区不低于30%。
2.入滇主要河道绿化最少30米宽
滇池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为30米—米,铁路两侧、轨道交通高架下绿化宽度各为15米—30米,高压线走廊、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建设10米以上的防护绿带。
3.占用绿地需交纳生态补偿金
因市政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按照程序报批并交纳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按照批准使用的期限和占用的面积归还并在原址恢复,恢复方案由辖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占用时间的,按照程序另行报批并从重新审批之日起双倍交纳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4.“黑监理”处5万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而从事城镇绿化工程设计、监理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绿化方案未经审批处15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绿化方案审批,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质检监督报备手续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批准的绿化指标进行建设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按照不足绿地面积数处每日每平方米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6.违法占用绿地最少罚千元
违法占用城镇绿地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貌,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占用绿地面积数处每日每平方米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临时占用绿地超出报批时限的,视为违法占用绿地情形,按相应标准处罚。永久占用绿地的,到期未还建的,视为违法占用绿地情形,按相应标准处罚。
7.行道树上刻划处元以下罚款
在城镇绿地内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栓刻划树木、攀折花木,行驶、停放车辆的,处以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8.绿化带种菜处0以下元罚款
在城镇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的,处以元以上0以下元罚款。
9.绿地内倒垃圾处0元以下罚款
在城镇绿地内倾倒垃圾污物、化学物品及残渣,取土、挖沙、采石,偷盗、损坏雕塑、建筑小品等园林设施的,处以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代表建议
A、怎样提高执法效率?怎样加快绿化管理系统建设?”市人大代表王玉娟在听证会上提出,现在绿化执法效率,不管是执法力度还是时效都较低,执法效率需要提高,还有绿化信息建设也还不够完善,建议在修订的《条例》中,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城镇绿化的调查,建立绿化档案,强化绿化管理信息系统。
B、针对小区绿化建设,昆明市园林规划设计院原院长、园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海兰在听证会上建议:“居住区改扩建,应该明确是老旧居住区改扩建。还有低于25%的必须达到25%,应该明确是原绿地率低于25%的必须达到25%,否则概念不清晰。”此外,陈海兰还提出,生态效益补偿金应该有个标准,是按面积补偿,还是按工程概算补偿?在修订的《条例》中应该具体说清楚。
C、“擅自砍伐、移植树木怎样处罚?”昆明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莉建议,在修订的《条例》中,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可以聘请要第三方评估,以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双方产生一些争议,这样才能确保做到处罚有据、处罚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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