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杨)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该《办法》将于年5月23日起施行。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副局长毛海城表示,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改革创新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在不涉及职能变化的前提下,将直面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力争通过《办法》的出台,全面形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体系,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系统化的规范。 据介绍,《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和信用评价管理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了系统规范,将原来一些含糊不清或存在理解偏差的内容进行了统一明确。例如,明确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适用范围,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描述,明确了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职责等。 此外,《办法》明确了不同规模工程的人员配备要求,并明确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涉及附属景观建筑及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的,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和资历的人员;达到规模标准的,需要按规定单独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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