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厦市政园林〔〕90号),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站加强在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和绿化养护作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等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录入。同时,对年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过程中存在未如实申报信息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录入。年共有28家企业被记录不良行为30次,其中P4档不良行为1次,P5档不良行为3次,P6档不良行为26次。
市政园林局对厦门市年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公开时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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