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订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2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3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4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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