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局对‘三路’两侧绿化用地种植利用的提案”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郭军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三路’两侧绿化用地种植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做好耕地保护与廊道绿化工作
国办发明电〔〕24号和国办发〔〕44号文件出台后,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年森林河南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新建廊道绿化严格按照各类廊道建设标准,在规定宽度内栽植,杜绝在耕地上造林,妥善处理好林草生态建设与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
二、科学制定廊道绿化建设标准
(一)廊道宽度标准。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二)树种配置标准。廊道绿化中要确定合理的树种结构配置,确保混交林比例不低于70%,乡土树种(含驯化树种)比例不低于6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要在限定的宽度范围内,实现乔灌花草藤五形合一,绿化、美化、彩化、果化、花化、亮化六化凸显的效果,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
(三)树种选择标准。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优化树种结构,采取不同树种混交配置,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选择生长快、冠幅大、干形好、树形美观、枝叶茂盛、深根宜活、防护能力强、滞尘能力强、抗逆性强(抗旱、抗寒、抗病虫害)的乔木树种。
(四)苗木标准。在廊道绿化建设工程中,要求使用经过严格检验检疫程序的大规格苗木,树干通直圆满,树冠完整,不偏冠,提倡原冠栽植。
三、加强廊道绿化树种选择和廊道建设指导
(一)树种选择要求
造林树种选择需要考虑吸收吸附有害气体或颗粒,减轻对人身的危害等。植物对改善大气环境作用有:一是能固碳“制造”氧气,阔叶树中的臭椿、悬铃木、杨柳类、广玉兰、银杏、槭树、柳树等树种固碳能力较大;二是能够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吸附尘埃颗粒,降低噪音,夹竹桃、黄杨、大叶女贞、蚊母树、平枝栒子、火棘和生长快速的泡桐、刺槐等具有较强的吸收氟的能力,小乔木合欢和紫荆、木槿都有吸收氯气的能力,香樟和悬铃木等都有较好的吸收臭氧的作用。三是释放植物精气(芬多精),能够杀死细菌,愉悦人的感官,可栽植香樟、桂花、油松、黑松、侧柏等。同时可体现当地文化特色,栽植侧柏、千头柏、龙柏、银杏、七叶树、蜡梅、红梅、月季、牡丹、樱花、竹类、兰花、芍药等。按照园林绿化进行配置设计。
(二)廊道建设要求
一是每一公里选择一个树种,块状混交。二是高铁、铁路两侧可以种植经济林(不存在机动车尾气污染)。三是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两侧不能种植经济林(机动车尾气有污染)。四是所有道路两侧已经存在土地污染情况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部纳入退耕还林。同时必须栽植用材树种。
非常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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