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计划(含数量、位置、占地面积以及落实建设资金等情况)、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以及保障措施等,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力争年内建成不少于40个“口袋公园”,新疆、西藏等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建设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动
“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
建办城函〔〕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年全国建设不少于个城市“口袋公园”,促进解决群众身边公园绿化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
“口袋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在至0平方米之间,类型包括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因其小巧多样、环境友好、方便群众使用等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口袋公园”建设对于拓展绿色公共空间、方便群众就近游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持续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组织本地区各城市建设一批群众满意的“口袋公园”,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可达、管理规范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
二
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计划(含数量、位置、占地面积以及落实建设资金等情况)、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以及保障措施等,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力争年内建成不少于40个“口袋公园”,新疆、西藏等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建设计划。同时,组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推荐一批联系点,我部将在其中研究确定我部的联系点。
三
加强工作指导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口袋公园”建设工作的指导,在选址上,要优先选择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不足的区域。在设计和建设上,要注重保护原有地形地貌和大树老树,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充分考虑周边群众需求,增加活动场地,落实适老化和适儿化等要求。在管理上,要建立长效机制,让群众用得“舒心”。要组织行业社团、院校等专业人才队伍,深入实地开展技术服务和现场指导。组织相关培训和工作交流活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四
加强宣传总结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认真总结“口袋公园”建设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口袋公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典型案例。我部将推广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编制《推进“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纪实》,图文并茂进行宣传,并将典型案例纳入国家园林城市示范项目库。
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于年8月20日前将本地区《年推动“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含“口袋公园”建设计划表)报我部城市建设司,年8月至12月,于每月最后一日通过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工作进展。
附件:“口袋公园”建设计划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注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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