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园林绿化 >> 园林绿化资源 >> 正文 >> 正文

内蒙古在建筑领域加大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力度

来源:园林绿化 时间:2023/3/28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到了在建筑领域加大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力度,实施“阳光屋顶示范工程”。推行建筑节能“绿色评级”,鼓励新建住宅建成为低碳、低固废、低污水排放和低能耗的生态建筑。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区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质的五年,是住建系统惠民工程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五年来,我区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一)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质量效益普遍提高。截止年底,全区共有20个设市城市,69个县城,个城镇;城镇常住人口.8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3%;非农业人口.6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8.6个百分点,与全国水平基本持平,比年降低了3个百分点。全区12个盟市城镇化水平普遍提高,东西部地区差异有所缩小。

(二)城镇住房保障取得重大进展,惠民工程取得丰硕成果。“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万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32万套的建设任务;其中,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75万户,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31.75万套。本级财政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73.9亿元,实现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城镇低保家庭的应保尽保。

(三)及时调整房地产行业发展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房地产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6亿元,商品房屋施工面积.94万平方米,商品房屋竣工面积.96万平方米,商品房屋销售面积.71万平方米。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6.68平方米,比“十一五”期末增加6.18平方米。

(四)住房公积金稳步发展,公积金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职工住房支持力度显著增加。全区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年底,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万人,缴存额达.67亿元,提取额.2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3个,贷款总额21.52亿元,上交财政廉租房补充资金12.5亿元。

(五)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规划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城乡规划科学性、权威性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共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等4个区域规划,14个城市总体规划、38个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总体规划、40个旗县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全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了80%,组织编制完成了58个旗县村镇体系规划,个自治区级重点镇规划,90个一般建制镇规划,个行政村规划,6个历史文化名镇(村)和16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专项规划。

(六)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倍。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5%、燃气普及率达到87.34%、人均道路面积22.2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0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47%。

(七)“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各地深入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全区农牧区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止年底,全区共完成农牧区危房改造61.5万户,受益群众万人;全区个镇列入自治区级重点镇、个镇列入国家级重点镇,23个村镇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美丽宜居村镇,38个村镇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6个村镇列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4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2个村镇入选中国特色景观名村名镇。

(八)建筑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造能力大幅提升,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十二五”期间,全区建筑业企业法规制度、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了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8亿元,增加值.56亿元,占全区GDP年均达到6.71%,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6%的目标,区内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亿元。全区建筑业企业达家,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0家的目标;从业人员70余万人;建筑业施工企业积极争先创优,共获得各级奖项项。

(九)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更趋规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进一步加大全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力度,“十二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多个规范性文件;从业人员数量及素质稳中有升,共培训各类注册人员7人、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多人、标准宣贯3多人。

(十)建筑节能新标准得到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科技支撑作用成效显著。全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执行强制标准比例基本达到98%以上。绿色建筑建设规模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共有23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新建绿色建筑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十一)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大,行业人才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十二五”期末,全区行业人才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区建筑业企业职工数20.92万人,房地产企业职工数4.88万人;人才队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增加,行业人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但是,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既要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更要清醒认识发展的问题和不足。综合分析,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城市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城市规模盲目扩张;城乡规划法律效力不强,规划的严肃性、强制性不够;城乡建设缺乏地域特色,“千城一面”问题突出;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亟需完善,去库存压力较大;城市环境恶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缺少系统设计,城市管理改革有待突破。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总体要求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任务十分繁重。

从国内发展环境看,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长扩能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保持经济稳定发展还面临多重困难和多方挑战。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事业发展全过程,助经济增长、增民众福祉。

从区内发展环境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经济增长压力不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处于还债高峰期。我区城乡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现在全区60%以上的常住人口生活在城市,今后还将有大量人口不断进入城市。城乡建设将发生深刻变化,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形势,我们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沿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会议为我们指明的新方向,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准确把握有利条件、科学应对风险挑战,统筹做好新常态下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工作,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期间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坚决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改善城市发展方式、着力打造城乡宜居环境、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全面建成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打下坚实基础,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三)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优先,打造和谐宜居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把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4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