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解哲琳摄
长城网8月20日讯(记者解哲琳袁月)日前,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案)》,修订后的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67条。修订过程中,共修改51条,并在原条例基础上增加了10条。
对《条例》进行系统修订十分必要
据了解,原《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年施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条例》部分内容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部分规定滞后于实践发展要求等问题,已不能满足当前实际工作需要。因此,对《条例》进行系统修订十分必要。
修改后《条例》七大特色亮点
据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67条。修订过程中,共修改51条,并在原条例基础上增加了10条。主要有彰显了公园城市建设理念、规范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强调了永久性绿地保护、解决了绿地率和绿地养护管理问题、突出了园林部门在相关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验收中的作用、填补了城市绿地地下空间利用方面的空白、明确了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等七大特色亮点。
彰显了公园城市建设理念
明确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建设美丽宜居的公园城市”作为目标要求,进一步彰显和贯彻落实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理念。
规范了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依据上位法删除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规定,并对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划定、绿线管理和调整重新进行了规范,从源头上保证了城市园林绿地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落地性,保证了城市绿地总量。
强调了永久性绿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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