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断地有报道“小区毁绿”事件发生,原因主要是绿化是一种生长的基础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绿化苗木会不断增加冠幅往往会造成生长郁闭、影响住户采光等现象,一些不懂得绿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群众或者单位往往会做出些过激的行为,比如砍伐、“腰斩”式修剪、泼浓酸液体等方式毁损绿地。
所谓“腰斩”式修剪后的苗木,就是通俗讲的“杀头树”或者“砍头树”,这种树的形式,在城市绿化中是相当忌讳的,也是在维护管理中所不允许的。真正的“重度修剪”,其实也是要保证原有树木的基本树形的,也就是所谓的“大骨架”,最起码也得保留三级以上分枝,这样在树木修剪恢复后才能有效地保证原有的景观效果。
城市绿化中时常有“杀头树”出现,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苗木种植商为了减少运输成本或者成活风险,常常将苗圃移植到工程上的苗木进行“杀头”,因为把关不严时常呈现在工地上;另一种市民反映比较多的或者不懂法规的市民或者单位,因为遮挡门市、房屋采光故意为之;也有因遮挡交警标志、电力设施等引发的“杀头树”。
不管是小区绿地还是城市绿地的绿化苗木的修剪或者移植、伐除等都需要报经当地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才能进行,擅自进行均属于违法行为。一般这种情况,应该先通过业主委员同意后,有物管企业向当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派人现场踏勘,确认是否可以修剪或者进行处理,比较严谨的还会进行公示,才能进行。
往往众多事件追究起来,都说是进行了“重度修剪”,以为是合理的。所以说,“杀头树”,是一种被带偏了的“重度修剪”。希望大家以对待生命的态度,善待每一株树木,有时候苗木被“杀头”后真会不再发枝发叶,而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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